校外培訓機構怎么管、怎么查?這和阜陽所有中小學生都息息相關廣大家長也非常關心!針對校外培訓國家、安徽相繼發布最新要求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嚴禁任…
3月24日,教育部、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明確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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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開展校外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活動,通知明確機構應當設置獨立的財會部門,不具備單獨設置財會部門條件的,應當配備專職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上市公司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由外資通過兼并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機構的各項收費應當由財會部門或專職會計人員管理并進行會計核算,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對涉及培訓退費的,機構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暢通退費流程,及時返還學員剩余培訓費用,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方案要求,各地要綜合研判分析本地區可能開展違規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類型,建立防范違規的重點機構和個人清單。同時,嚴禁托管機構無證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緊盯違規組織競賽、中高考志愿填報咨詢等相關機構,加大招生入學等重要節點的提醒提示和檢查巡查。此外,加強對招聘網站、家教網等的監管,禁止發布“一對一”“眾籌私教”“家庭教師”等校外培訓招聘需求信息。禁止家政服務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嚴格執行校外培訓廣告管控有關要求,禁止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各地要聚焦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以及各類冬夏令營等名義違規開展培訓、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違規開展普通高中階段學科類培訓、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等重點問題,部署排查檢查和專項治理,每季度開展不少于一次集中排查整治。除了線下排查,線上巡查也將持續開展。登記注冊地和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地在省內的教育咨詢公司網站,學校舉辦的網校,門戶網站、搜索引擎、瀏覽導航、彈窗廣告等信息入口,咨詢推薦、生活服務社交通訊、論壇社區、直播、短視頻、線上會議室等應用環節,未取得培訓資質的無證機構、違法違規網課平臺,特別是曾出現違規培訓問題的主體將被不間斷巡查。方案明確要求,各地嚴查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上培訓、線下培訓機構違規開展線上培訓、境外網絡平臺針對境內中小學生開展線上學科類培訓等行為,加大對違規提供網絡服務的機構、個人和網絡運營者的查處力度,及時處置各類違規培訓問題。對違法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機構和個人,按照“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原則,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罰。對證照齊全的學科類培訓機構違規行為,相關處罰措施要在機構年審時同步予以體現;對證照齊全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違規行為,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予以查處;對證照不全的“黑機構”“黑家教”應予以取締。為不斷加強警示震懾,對違規培訓至少每季度公開曝光一次,將違規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列入黑名單的校外培訓機構,將被納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此外,全省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獎勵辦法,對違規培訓、風險隱患等重大問題線索提供者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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